關于2022年深圳市失業保險費率不實行浮動的公告
2022-01-20 18:22:19 點擊:
根據《深圳市失業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府辦〔2015〕38號文)第四條“本市上一年度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率(失業保險基金收入與支出的差額/收入×100%)低于10%的,當年失業保險費率不實行浮動”及《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長深圳市失業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辦規〔2020〕12號)的相關規定,經計算,2021年度深圳市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率低于10%,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間深圳市失業保險費率不實行浮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
- 上一篇: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2022年1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的通知 [2022-01-24]
- 下一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4號】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公布管理辦法 [2021-12-31]